宁明县两名村干部扶贫领域优亲厚友被查处

来源:宁明县纪委 作者:周汉瑛 李小妹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1日 15:40 打印

  近日,宁明县亭亮镇两名村干部因在扶贫领域违纪被查处。

   
  李豪旭,任宁明县亭亮镇龙旺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采取虚报、隐瞒等手段,使不符合办低保条件的父母获得低保补助。2016年11月24日,宁明县纪委给予李豪旭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谭树林,任宁明县亭亮镇北宁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隐瞒等手段,为不符合条件的本人及其母亲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2016年11月24日,宁明县纪委给予谭树林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