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纪委通报2起贪污集体资金典型案件
来源:江州区纪委监察局 作者:江州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2日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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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州区那隆镇那隆社区何作飞、甘浩如贪污集体承包金问题。2012年至2013年何作飞担任那马屯屯长、甘浩如担任那马屯出纳期间,对原那马小学校舍、场地出租时,截留部分租金18000元由四个屯干拿来私分,何作飞甘浩如分别分得4500元。2013年,何作飞对那马屯公路旁集体用地进行出租时,将收取的1800元租金和村干赵贵候进行平分,每人分得900元。何作飞私分集体租金5400元、甘浩如私分集体租金4500元的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的错误。江州区纪委已分别对何作飞、甘浩如立案查处。
2.江州区江州镇渠座村黄文权截留挪用农户电表安装费问题。2002年-2005年期间,渠座村渠座屯原屯长黄文权在农村电网改造过程中,代江州镇供电所收取二队、三队30户农户的电表安装费120元/户,共计3600元,所收取的安装费没有上交村委集体和供电所,也没有退还给农户,黄文权已全部用于个人开支,直至2016年6月黄文权才将违纪款上缴至江州区监察局账户。黄文权的行为已构成截留挪用农户电表安装费的错误。江州镇党委给予黄文权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