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今年以来立案311件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5人
2016年以来,宾阳县坚持把纪律审查工作作为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的重要工作来抓,消除了乡镇办案“零空白”和科级干部“零立案”,纪律审查工作实现全覆盖。截至11月17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11件,结案26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5人。
一是突出任务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层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责任书》,明确乡镇党委要强化纪律审查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听取查办案件汇报,研究、督办重要案件。制定《宾阳县镇级纪委办案工作考核办法》,实施办案目标责任机制,定计划、强责任、促落实,对16个镇纪委办案工作进行量化管理,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今年1—10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达268件,其中乡镇立案168件,占63%,镇均办案10件。
二是突出机制创新,增强工作实效。按照“1+2+3”的模式(即1个常委+2个室+3个乡镇)成立5个片区协作组,开展片区协作办信办案,由对应联系的县纪委常委加强对乡镇案件线索的研判指导,筛选可能成案的线索,由县纪委协助获取关键证据,交由乡镇纪委立案调查,并督促其严格按照程序推进案件查办,完善卷宗资料。今年5月份以来,通过片区协作机制,发现问题线索155条,立案189件,占全年立案数的61%。
三是突出“四种形态”,强化问责追究。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十八大以来,全县共对54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员进行了立案处理,其中今年以来查处了37名,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21批54人。坚持挺纪在前,努力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2013年至2016年11月17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科级干部立案72件,处分60人;县纪委领导约谈下级纪委负责人42人次,开展廉政谈话132人(次),实行诫勉谈话98人(次),书面函询36人(次)。
四是突出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严纪担当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送出去、请进来、“周学月训”、专题培训、年度轮训、跟班锻炼、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培训和锻炼队伍,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今年以来,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2期,受训326人次,安排18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安排25名纪检监察干部到阳朔县、临桂区、恭城、荔浦县等地学习考察,安排8名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机关各室进行跟班学习。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