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
2015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通报

来源:自治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0日 12:21 打印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2015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建议及整改落实情况向公众通报如下。

  一、公众评议意见、建议

  在2015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中,公众对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以下简称委厅)机关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建议,经归纳梳理,主要涉及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反腐倡廉宣传、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七方面内容共15条。

  (一)关于加强调查研究


  1.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基层实情;


  2.对一些改革措施不能搞一刀切,给基层纪委一些管理上的自主权;


  3.多到百色革命老区看看,扶持老区发展。


  (二)关于强化纪律宣传


  1.恢复宣教室。


  (三)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县(市、区)纪委不要再分管清房工作;


  2.加强对隐形“四风”的监督;


  3.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


  (四)关于绩效考评


  1.市县办理领导干部违纪案件不要扣基层的绩效分数;


  2.细化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评指标。


  (五)关于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1.指导县纪委开展派驻机构改革。


  (六)关于服务基层


  1.切实为基层解决工作中的难题;


  2.加强对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指导;


  3.统筹抽调办案人员。


  (七)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基层纪检机关队伍建设,对换届后新任乡镇纪委书记进行全员培训;


  2.选拔优秀干部到基层纪检机关挂职或任职。


  二、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委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公众评议的意见、建议,要求委厅机关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整改,以良好的工作成效回报公众对委厅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一)细化分工,明确责任


  委厅机关根据公众的评议意见、建议,制定了《自治区纪委机关2015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归纳出15项整改任务,并根据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进行了责任分工,每一项任务都明确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做到委厅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人人有任务、机关各部门个个有指标。

  (二)创新方式,狠抓落实

  委厅机关注重创新整改工作方式,将部分整改任务融入2016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委厅绩效办在制定2016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过程中,与涉及到的部门进行协商,尽可能把整改任务融入指标体系,将整改工作与今年主要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委厅领导高度重视督促检查,实施委厅领导班子、办公厅、机关绩效办目标设置及管理组“三位一体”的立体式督查,在每季度督查的基础上,对每一项整改任务进行跟踪落实。对进度缓慢、效果不理想的,组织委厅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查找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攻坚克难,扎实推进。

  三、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

  (一)加强调查研究,提升服务针对性实效性


  一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自治区纪委常委会明确要求,自治区纪委领导要密切联系群众,每人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得少于60日,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报告。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先后开展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及落实责任追究情况调研、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有关情况调研、县(市、区)党政正职违纪问题情况调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问题情况调研等多项专题调研,每次都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各市、县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形成的调研报告内容丰富、数据详实、观点鲜明、对策得当,得到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同时,在制定各项党内法规制度之前,都广泛开展调研,充分征求各市县、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准确掌握基层实情,使制定的法规制度更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进一步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自治区纪委扶贫联系点是百色田林县。委厅机关从去年开始选派部分优秀干部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切实解决贫困户的实际困难,为他们排忧解难。今年以来,委厅机关把扶贫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支部,每位党员都确定了各自的扶贫联系户,要求必须确保如期脱贫。两次组织委厅干部到田林县部分乡镇访贫问苦,到联系的贫困户家上门联系,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组织捐款捐物,亲自送到贫困户手中。要求每个支部、每个党员年内至少到所联系贫困户走访一次,根据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脱贫。


  三是倾听基层呼声,切实解决基层纪委的实际问题。进一步细化和完善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评指标设置,做到科学合理、操作性强、注重实效。在绩效考评中,对同级纪委办理的违纪案件不扣分。按照“三转”要求,经过自治区纪委协调,县(市、区)纪委不再分管清房工作,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向各市县纪委抽调办案人员,由自治区纪委组织部按照工作程序统筹抽调,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纪委的工作指导。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纪律执行力约束力


  一是内设机构调整后确保宣教工作正常开展。自治区纪委、各市纪委成立宣传部,承接了原宣教室职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优化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定位、整合人力资源、聚焦主责主业的原则开展改革,在行政编制数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为确保办案人员编制数占机关行政编制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将宣教室职能并入办公室,由办公室履行宣教室职能。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学习宣传,编辑《严重违纪党员干部忏悔录》《广西水利系统系列腐败案件警示录》《广西农村危房改造系列腐败案件警示录》《广西征地拆迁系列腐败案件警示录》等系列警示教育读本,摄制《敬畏纪律严守底线》《广西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警示录》等专题片,举办全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展览和巡展,灵活运用正反典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深挖优秀传统文化的廉洁基因,弘扬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讲纪律守规矩这根弦。


  (三)加大执纪力度,强化监督严肃性权威性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坚持以上率下。彭清华同志对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高度重视,在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场合多次强调,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自治区党委常委坚持从自己做起,带头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老百姓中间,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还身体力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开短会、讲短话、少发文,用车、住房、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秘书配备等方面均符合有关规定,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标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重申“十个严禁”规定,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宣传“十个严禁”规定,在官方网站开通“四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完善“四风”一键举报平台,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搭建全天候、宽领域的监督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群众信访举报受理、查处、反馈机制,优化办理流程,畅通信访渠道,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关键节点、关键环节,对岁末年初、传统节日、婚丧喜庆等问题易发多发时段,多敲打多提醒,织密监督网络。执纪审查中,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今年1-10月,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3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48人。公开通报自治区社科联以考察调研名义组织公款旅游、广西农垦国有昌菱农场违规接受企业安排考察旅游活动、来宾市领导干部使用公务油卡给私家车加油等典型案例1366个(含重复通报),形成了有力震慑。


  二是强化执纪审查,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今年1-10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49363件(次),同比增长29%;全区立案19008件,同比增长274.3%;结案15966件,同比增长324.3%;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214人,同比增长297.3%;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立案41件,同比增长46.4%。严肃查处了北海市原市长连友农、贵港市原常务副市长黄志光、百色市原副市长陶荣铅、桂平市委原书记杨评防、上林县委原书记韦志鹏、防城区委原书记莫小林、那坡县原县长汤梓军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2015年9月至今年6月,在全区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全区共收到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21093件、初核18306件、立案15338件、党纪政纪处分12410人、问责处理6981人、移送司法机关514人,30326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退出违纪款2.17亿元,经核实退还群众2671万元。据43185人参与的民意调查显示,97.77%的调查对象对专项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央纪委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后,自治区纪委立即向自治区党委作专题汇报,并召开全区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开展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紧盯扶贫资金分配、审核审批、发放管理等重要环节,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方面案件3061件,处分党员干部1807人,退还群众扶贫款1293.42万元,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四)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激发工作内动力创造力


  一是完成自治区级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关于全面落实自治区纪委向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通过内部挖潜、调整结构等方式方法,对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加大综合派驻力度,共设置38家派驻纪检组、1家派出纪工委,监督116家区直单位,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其中综合派驻27家,单独派驻11家,派出纪工委1家。每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平均监督4个单位,最多的监督12个单位。派驻全覆盖后,派驻机构从46家减少到39家,监督单位从72个增加到116个,真正做到精简高效、内涵发展。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自治区纪委指导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对县级派驻机构改革提出原则性意见,具体由市纪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导。


  二是加强派驻机构管理。自治区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监督工作的通知》《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工作报告办法(试行)》《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纪检专项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干部人事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涵盖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日常工作报告、信访举报、公文处理、经费使用等方面,为派驻机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派驻全覆盖后,及时举办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工作培训班,对派驻机构全体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增强干部事业心责任心


  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自治区纪委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执纪审查实行分区协作的实施办法》,克服监督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困难,整合纪检资源,增强了监督合力。召开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视频会议,于春生同志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给全区万名纪检监察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党课。各设区市纪委全部建立干部监督机构,落实编制,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今年以来,全区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01件,结案90件,处分89人。


  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制定《2016-2017年广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依托“一院两中心”及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选调培训一批,依托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开展网络培训一批,市县纪委统筹兜底培训一批。自治区纪委举办2期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专题研讨班、2期任职培训班、2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3期综合业务培训班和4期系列讲座,并对派驻机构干部进行了一次全员大培训,提升了新形势下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通过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适时选拔优秀干部到基层纪检机关挂职或任职,今年委厅机关(包括自治区派驻机构)共选派16名优秀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共抽调188名干部到委厅机关跟班学习。在机关开展“担当实干,创先争优”“机关和谐工程”等主题活动,开展经常性提醒教育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激发了干部的担当精神,增强了机关的组织活力和干部的工作合力,营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办公厅
                                                  2016年11月3日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