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21名干部扶贫工作不力被问责

来源:宁明县纪委 作者:黄承豹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9日 10:30 打印

  近日,宁明县召开2016年第三季度脱贫攻坚工作奖惩情况通报会,21名干部因扶贫工作不力被问责。


  会议通报了县纪委督查组对各单位第三季度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督查结果,表扬了20个先进工作单位,37名先进个人, 21名党员干部在扶贫工作中存在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被通报批评。


  会议强调,务必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肃问责,确保脱贫攻坚取得预期成效。对扶贫工作中的乱作为、不作为行为,一律予以立案调查;对扶贫工作中的慢作为行为,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中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以及工作纪律受惩诫的个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1个月,扣发责任人当月奖金或绩效工资;对被惩戒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乡镇包村领导、工作队员要进行约谈。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督促帮扶责任人认真开展帮扶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各单位和个人在扶贫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要在限期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对再次发现没有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追究当事人党纪政纪责任。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