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合山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件,分别是:
1. 岭南镇古樟村党总支部书记蓝桂祥在低保中优亲厚友问题。蓝桂祥担任岭南镇古樟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在组织开展古樟村低保评审工作中违规操作,让其同胞兄弟蓝桂佳已分户的两个儿子从2014年6月至2016年4月违规领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686元。2016年6月,蓝桂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原岭南镇里仰村上浪屯第3村民小组组长覃荣芳均分群众低保金问题。2012年1月至2015年5月,覃荣芳在协助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上浪屯低保工作中,利用其村民小组长的身份在村民中的威望,通过挂户方式,违规从低保户覃某手中均分低保金共4571元。2016年6月,覃荣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北泗镇六龙村委副主任覃顺梅在低保审核中失职问题。2015年,覃顺梅在低保审核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及时上报北泗镇六龙村高龙屯原低保户罗某在2015年5月去世一事,导致罗某家人一直领取低保金至2015年12月,共计3800元。2016年6月,覃顺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北泗镇文定村委副主任石才勤在低保审核中失职问题。2015年,石才勤在分管低保和包片村干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北泗镇文定村歪贝屯原低保户谭某在2015年6月逝世后,仍继续领取6个月农村低保金,共计1300元。2016年6月,石才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河里镇五塘村党总支部书记兰韦兴在低保审核中失职问题。2011年至2014年兰韦兴任五塘村民委主任期间,由于自身的工作失误,未及时上报五塘村十五屯原低保户兰某在2013年10月因病逝世一事,导致兰某家人一直领取低保金至2015年12月,共计2753元。2016年6月,兰韦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