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四结合”学习两部新法规 强化责任担当

来源:梧州市纪委 作者:麦金夏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8日 16:19 打印

  11月4日,梧州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中贤主持会议。会议强调,要通过深入系统学习两部新法规,旗帜鲜明讲政治,做树立“四个意识”的表率,以实际行动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当起来。


  会上通读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文,并对两部新法规的精神实质和主要特点进行了详细解读,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在学习贯彻两部新法规过程中做到“四结合”:


  一要做到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安排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学习,突出抓好个人自学,结合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交流学习理解、把握运用两部新法规的好方法,使两部新法规的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自觉运用。


  二要做到领会精神实质与学思践悟相结合。要准确领会两部新法规丰富的精神,结合当前重点工作任务,紧密联系两部新法规的各项规定,认真提炼、概括学用心得,提升运用两部新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做到知行合一,熟练运用。


  三要做到对照原文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相结合。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要对照原文的要求,认真执行每一项规定,不可囫囵吞枣,乱搬乱套,做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执之有理,行之有据,做到精准运用。


  四是学以致用与对人对己严格要求相结合。要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强化自我监督,着力把执纪审查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管理,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决防止“灯下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