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四到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南宁市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抓手,通过学习传达、舆论宣传、监督检查、严格问责“四到位”,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学习传达到位。市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常委会专题深入学习《条例》。市委书记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领学、亲自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深刻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起来,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干部大会、支部学习会等形式,把《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相关要求传达到全市1万多个基层党组织和26万多党员。
舆论宣传到位。全市各级各部门把《条例》纳入宣传大格局,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报道有关会议精神、解读文章、学习体会文章以及学习贯彻《条例》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扩大宣传面,提升知晓率。市纪委在网站开辟学习专栏,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解读相关条文规定;青秀区编印800本《<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解读》发放给城区副科以上干部;横县利用“一报、两台、三信、四网”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为《条例》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监督检查到位。市委坚持“严”字当头,“管”处用力,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推动中心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对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市纪委把学习贯彻《条例》列为巡察、督查的重要内容,会同市委督查室派出督查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县区、市直部门党委(党组)学习贯彻《条例》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坚决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据统计,全市共开展监督检查100余人次,提出整改意见近30条。
严肃问责到位。各级党委(党组)严格对照责任清单,对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问题敢抓敢管、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在查处具体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条例》出台以来,全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不力的38名干部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同时,加大典型问题的曝光力度,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林县扶贫办等单位主要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