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开列问题清单 深入核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扶绥县剑指问题,强化扶贫领域执纪监督问责。10月份以来,共开展扶贫领域约谈提醒109人次,以铁的纪律确保扶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剑指问题清单。对自治区扶贫办《广西精准扶贫攻坚简报》(黑榜批评类)指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归类、深入调研、摸清实情。梳理全县近年来各级财政安排的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敦促各乡镇、各单位对挂点帮扶村的扶持资金和项目建设、各类农民培训补助经费、农村低保人员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生活补助等发放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县纪委结合近年纪律审查情况,剖析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例59个,精心编写印发典型案例10个,开列问题负面清单11个,为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扶贫工作对照排查、自查自纠提供有效遵循。
压实主体责任。以宣传在前、挺纪在前、警示教育在前“三前”为指导,完善扶贫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体系,形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乡镇党委政府主打、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敦促各乡镇、各单位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和问题清单,开展对所有扶贫项目逐一实地察看、对所有资金流向逐一梳理明细、对所有问题疑点逐一调查核实“三个逐一”工作,确保扶贫项目精准推进、扶贫资金一分不截留、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一件不落。10月份,挖掘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0件,立案4件,对因扶贫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1名乡镇党委负责人、1名纪委负责人和6个监管部门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从严快查问责。按照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标准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对核查中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分类处置、严肃查处。一般性的问题线索,由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主办,县纪委挂牌督办;较为复杂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从严从快立案审查。严格落实每周一督查一通报制和“一案双查”,对在扶贫政策资金落实和专项治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处理,打通扶贫政策资金通往贫困村和群众的“最后一公里”。1—10月份,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5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1人,点名通报单位33个、党员干部81人。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