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百色隆林县纪委 作者:蒋彦成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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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治县民政局会计骆斐贪污农村低保金问题。2013年4月至7月,骆斐在任隆林各族自治县低保中心农村低保金发放统计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克扣农户低保金的方式,贪污农村低保金356328.00元;在任自治县民政局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五保户死亡埋葬费2760.00元。骆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和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天生桥镇祥播村党支部副书记、村民委副主任杨通伦受贿问题。2010年至2014年6月,杨通伦在担任天生桥镇祥播村民委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群众办理户口时,收受群众给的“辛苦费”11000.00元;为群众办理危房改造指标时收受群众给的“辛苦费”2000.00元;在协助政府发放“曹氏”善款时,收受农户每户200.00元的“辛苦费”1600.00元,三项共计14600.00元。杨通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桠杈镇忠义村党支部书记姚忠伦受贿问题。2011年和2013年,姚忠伦在担任忠义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为群众办理危房改造指标时,收受3户农“好处费”共计5000元;在为村民办事过程中,向救济对象和改厕对象收取“幸苦费”2409.00元。姚忠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