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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通报8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河池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17:09 打印

  1.金城江区六甲镇党委原综治统战委员、副镇长卢铭骗取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卢铭通过伪造虚假的租赁合同书等资料,以其亲属的名义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卢蝶锐养鱼场”、“文凯养鱼场”、“卢现贡养鱼场”等3个微型企业,骗取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资金共计7.95万元。案发后,卢铭退回违纪所得。2016年4月,卢铭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


  2.宜州市庆远镇白龙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谢建辉失职问题。2010年3月至2015年11月,白龙社区居委会在没有任何文件依据的情况下,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群众违规收取社区建设赞助费共计4.325万元。谢建辉作为居委会主任,负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6月,谢建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镇北安村党支部书记谢盛扬收受群众农村危房改造“辛苦费”问题。2014年至2016年,谢盛扬在为群众办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过程中,收受群众“辛苦费”8500元。2016年6月,谢盛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乡玉环村村委会主任谭志康骗取农村低保金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谭志康利用其担任村委主任的职务便利,明知其家庭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政策,违规申请并领取农村低保8539元。2016年6月,谭志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5.南丹县吾隘镇吾隘村党支部书记黄家勇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2011年,黄家勇明知其家庭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指标申请条件,仍提供虚假材料以其妻子施某某名义申请并获得农村危房补助资金1.575万元。案发后,黄家勇退回全部违纪款项。2016年6月,黄家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天峨县六排镇综治办副主任、610办和维稳办专职副主任索绍堂骗取城镇低保金问题。2008年6月,索绍堂利用担任六排镇民政助理的职务便利,提供虚假材料为其妻子磨某某申请并获得城镇低保资格。从2008年7月至2014年3月,磨某某共违规领取城镇低保1.145万元。2016年6月,索绍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7.凤山三门海镇月里村村委会原副主任苏建国截留群众沼气池配套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问题。2009年,时任月里村村委会副主任苏建国承建三门海镇弄仁村等5个村共28户的沼气池建设项目。2010年4月,凤山县林业局将上述28户农户的沼气池“三改”配套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共计1.5298万元统一拨付到苏建国个人账户,之后苏建国未将补助资金发放到相应农户手中,而是归个人支配使用。案发后,苏建国退回全部违纪款项。2016年6月,苏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镇旁禾村村委会副主任蓝凤金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2014年,蓝凤金隐瞒其家庭成员情况、居住条件等,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申请并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万元。2016年6月,蓝凤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