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专项检查公车纪律执行情况 整治私车公养等问题

来源:柳州市纪委 作者:赵晨珵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9日 15:50 打印

  针对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管理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近日,柳州市纪委下发《关于对全市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将对全市范围内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二层机构,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二层单位。检查重点主要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中常见的突出问题,包括公车私用问题、私车公养问题、管理混乱问题以及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的问题。


  《通知》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把整治“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作为遏制隐形“四风”的一个重要抓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载体,敢于主动“暴露”问题,不留死角地发现问题和及时准确地纠正问题,要做到“两个全覆盖”,即覆盖专项检查工作确定的各项任务内容,覆盖全体对象,严格监督检查,持续加压;二是要求各县区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纠正不到位,特别是查而不纠、边查边犯的单位、部门,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通报,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隐四风”问题,坚持零容忍,释放监督执纪问责越来越严信号;三是要求对出现严重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和规定的,按照“一案三查”严肃问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