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三个结合”学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以来,邕宁区综合运用“三个结合”,加大学习宣传,强化贯彻落实,确保《问责条例》全域覆盖,学深学透,准确把握,落到实处。
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强化纪律意识。全城区各级党组织把《问责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有层次、有重点、有步骤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严守纪律、严明规矩。区委领导以上率下带头学,区委书记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问责条例》;区委常委到联系部门专题开展《问责条例》宣讲活动,以身作则,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纪检干部联系工作务实学,结合工作实际深刻领会精神内涵,准确把握实践操作,确保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党员干部全员覆盖广泛学,城区先后组织两次“两学一做”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组织240多名单位一把手集中学习;各基层单位部门召开干部职工会集中深入学,共组织2800多党员干部学习《问责条例》,确保真学、真懂、真用,真正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结合“两个责任”落实,强化担当意识。进一步细化“两个责任”落实举措,制定责任分解表,层层签订责任书,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向基层延伸。日前,邕宁区已出台《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绩效考评指标和评分细则》,以检查考核为手段,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强化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增强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把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融入到日常监督管理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问责条例》颁布以来,邕宁区狠抓压力传导,勇于铁面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及时运用《问责条例》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以问责倒逼责任担当,有效发挥震慑警示效应,进一步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结合“四种形态”运用,强化执纪问责。邕宁区以《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结合当前开展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城区共立案162件。同时,注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及时作出处理;对严重违纪的,该重处分即重处分。通过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今年以来,在各领域给予问责或党政纪处分156人次,其中,“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34人次,占21.8%;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35人次,占86.5%;严重违纪的重处分21人次,占13.4%;移送司法机关11人次,占7%。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