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区:实践“四种形态” 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雁山区纪委 作者:李世军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3日 17:05 打印

  自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以来,该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雁山区委、区纪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区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小组,区、乡(镇)先后召开了干部动员大会,层层动员部署,传导压力,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扶贫脱贫工作、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扶贫领域资金大检查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警示教育在前。区委书记给全区副科以上干部上廉政课,并进行了集体约谈,切实讲清讲规矩、守纪律重要意义,讲清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性,讲清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是专项工作的进一步延伸和深化,是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转为经常性、常态化的重要工作。同时,组织全区副科以上干部观看《爸爸去哪儿了》等警示教育片,不断增强干部敬畏法纪意识。

 

  约谈提醒在前。区纪委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挺纪在前,不断推进扶贫领域正风反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将区纪委委员分为四个工作组,分别由区纪委常委带队,先后组织对区直19个扶贫资金管理职能部门和4个乡镇班子成员进行面对面约谈提醒,重点讲清了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及扶贫领域廉政风险点和防控防范等,重在教育提醒,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醒警示成为工作常态,不断提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意识。

 

  自查自纠在前。深入开展扶贫资金大检查工作,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梳理归类统计上报2013年以来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并对照群众身边“五类问题”和专项扶贫六个方面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资金监管、行政监督等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目前,已发现存在的问题5个,纠正4个。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