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那坡县纪委 作者: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3日 09:30 打印

  1.那坡县城厢镇超群村民委治保主任梁东勇挪用屯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问题2007年至2009年间,梁东勇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屯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174.98元用于其个人生活开支。2016年8月,梁东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2.那坡县百都乡百都村民委主任莫春耀骗取国家农村低保资金问题。2010年4月至2011年4月期间,莫春耀利用职务之便,为其配偶王某某、长女莫某华、长子莫某静等3人申请农村低保资金2508元,其家庭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2016年9月,莫春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3.那坡县百都乡百都村民委副主任陆国勇骗取国家农村低保资金问题。2010年4月至2015年12月期间,陆国勇利用职务之便,为其配偶黄某某、长子陆某某、母亲谭某某等3人申请农村低保资金17316元,其家庭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2016年9月,陆国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4.那坡县百都乡百都村党支部书记苏忠金骗取国家农村低保资金问题。2010年4月至2015年12月期间,苏忠金利用职务之便,为其配偶陈某某、长子苏某、长女苏某某等3人申请农村低保资金18930元,其家庭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2016年9月,苏忠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