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三项制度”强化扶贫领域执纪监督问责力度
南宁市兴宁区以“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为重点,抓好“三项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南宁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形成职责明确、程序完备、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为全面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围绕领导责任抓落实,建立约谈制度。按照《兴宁区纪律作风约谈制度》,对一些扶贫支持保障力度不够、监督不到位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指出存在问题,提高对扶贫帮扶各项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担当起领导责任;对各党(工)委主要领导和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要求转变工作思路,杜绝“老好人”思想;镇、街道纪(工)委警示约谈村“两委”、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充分运用约谈“全覆盖”优势。今年以来,城区共约谈扶贫工作队负责人19人次,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累计实施廉政约谈73人次。
围绕帮扶责任抓落实,探索召回制度。加强扶贫驻村人员的规矩和纪律意识,城区出台了《兴宁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管理和考核评价办法》,防止出现“走读式”、“挂名式”问题,城区纪委联合组织部门采取随机抽查、电话查岗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的在岗到位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于一些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干部群众意见大,存在“走读式”、“挂名式”的工作队员,将予以召回,并对召回的工作队员采取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处理措施,取消评优评先资格。7月份,城区纪律作风督查组对各镇城区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驻村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在督查过程中排查梳理出来的工作纪律不严、工作标准低、两头不靠岸的9名工作队员在城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围绕监督责任抓落实,明确公开制度。随着扶贫项目逐渐增多、扶贫资金加快落实,会存在使用点多、面广、线长、环节多等实际情况,特别对乡村基层“犯之者众、查之者寡”等问题,城区在各村、社区推广设立“行政村精准扶贫监督信息公示栏”和“社区惠民项目(资金)监督信息公示栏”,向群众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要求、惠民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实施、信访举报方式等信息,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把管好用好扶贫领域的项目、资金作为脱贫工作中最重要的任务来抓,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项目质量安全可靠。今年以来,城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违纪问题24件,涉及扶贫(惠民)项目、资金违法违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