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县:划出“九个严禁”底线 严明公车改革纪律
来源:田东县纪委 作者:韦琳 覃华强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1日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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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因公车改革出现的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日前,田东县印发《关于严明公车改革工作纪律的通知》,严明公车改革“九个严禁”纪律,划定行为“红线”、“底线”,保障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一是严禁利用公车改革谋取单位和个人利益,绝不容许少数人暗箱操作,对既拿公务交通补贴又坐公车的人“零容忍”。
二是严禁漏报、瞒报、谎报涉改车辆、人员等数据、资料和表册,不得拒绝提供公车证照及相关资料,拖延验车、交车时间。
三是严禁将本单位车辆隐匿、私自出售或转让给下属单位(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规避公车改革。
四是严禁借公车改革之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律不准对现有车辆私自进行处置、抵押、抵债,拆卸、更换发动机、轮胎、导航、座椅等设备、配件,以低劣或报废产品替换,确保国有资产完整性。
五是严禁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六是严禁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保留的公务用车。
七是严禁在公车改革期间突击发放用车补贴、报销用车费用。
八是严禁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九是严禁在公车改革期间以没有公车、节省交通费用或交通补贴不足等任何理由影响或延误正常工作,尤其是延误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处置等重大工作任务。
通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职能,督促各职能部门和主管单位履行职责,加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纪律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纪律和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