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大兴镇7名责任人履职不力被问责
10月9日,都安县对大兴镇7名责任人员在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被问责问题进行通报。
经查, 9月13日,都安县精准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转发了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各乡镇于9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相关材料。大兴镇党政办公室、精准脱贫攻坚办公室没有规范办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没有亲自抓,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材料上报工作严重滞后。经自治区、河池市、自治县精准脱贫指挥部多次批评后,材料于9月28日下午才得以报送。另外,大兴镇在“一帮一联”、“双认定”等需要上报的精准脱贫材料中也存在迟报、不报现象。更为严重的是,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第十五督查组对大兴镇在精准识别工作中存在漏户漏人现象和在扶贫产业项目监管中严重缺位问题,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向河池市人民政府作出说明,河池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作出说明,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向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第十五督查组作出说明,影响极坏。
为此,都安县对大兴镇党委政府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向自治县党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大兴镇党委书记韦昌喜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其向自治县党委作出深刻检讨,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对大兴镇镇长、精准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覃华和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精准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潘飞进行停职三个月;对分管党政办公室工作的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韦志广,镇党政办公室主任蓝月利,镇精准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石任妮,自治县审计局干部、丹江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唐迅等四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当前,正值全县脱贫攻坚进入攻城拔寨、决胜冲刺时期,各乡镇各部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执行《都安瑶族自治县脱贫摘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暂行)》,强化责任落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始终绷紧脱贫攻坚战这根弦,敢抓敢管敢碰硬,以最坚决的态度打赢精准脱贫攻坚这场硬战。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