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案例

来源:梧州市纪委 作者:梧纪宣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8日 09:37 打印

  9月30日,梧州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结的3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分别是:

 

  1.苍梧县农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科员刘振业骗取种植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等问题。2011年至2014年,刘振业在担任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科员期间,以虚假手段骗取农业示范基地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在生态养殖项目基地验收工作过程中收受红包800元、违规接受宴请。2016年9月,刘振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长洲区倒水镇三贵村党支部委员粟庆华在农村低保金发放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粟庆华作为该村包片村干部,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该村金鸡组村民粟某于2015年2月病逝并注销户口后,村民粟某的农村低保户头仍于同年3月至11月领取低保金。2016年6月,粟庆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龙圩区广平镇金村党支部书记黎汉元挪用农民技术培训费问题。2014年10月,黎汉元在领取该村2012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班培训费7100元后,没有及时发放或存入村委账户,私自挪用。2016年6月,黎汉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挪用的7100元培训费已追缴。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