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横县马山乡西竹村委干部冯国裕索贿问题。冯国裕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工作中,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的农户索取好处费,共计10000元。横县马山乡纪委给予冯国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2.宾阳县邹圩镇长新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黄建章等人索贿问题。黄建章任长新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期间,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工作中,伙同长新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原主任黄文流,党支部原副书记、村委原副主任文耀然以帮助危改农户获得危房改造指标为由,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的农户索取好处费,共计7000元。宾阳县纪委分别给予黄建章、黄文流、文耀然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3.上林县西燕镇大龙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石青进索贿问题。石青进任西燕镇大龙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期间,为不符合条件的群众办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造成国家损失资金2.28万元;在为群众办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过程中,向群众索取好处费,共计5380元。上林县纪委给予石青进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4.马山县林圩镇七贤村党总支部书记邱龙养等人受贿问题。邱龙养任林圩镇七贤村党总支部书记期间,伙同村委原副主任黄日乐、村委原主任韦呈才、村委副主任黄文学、会计石振文等4人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的农户索取好处费,共计59500元。马山县纪委分别给予邱龙养、黄日乐、韦呈才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黄文学、石振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邱龙养、黄日乐、韦呈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隆安县南圩镇望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黄其光等人索贿问题。黄其光任南圩镇望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期间,伙同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副主任钟权贤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和地头水柜建设补助的农户索取好处费,共计1600元。隆安县纪委给予黄其光、钟权贤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