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三举措”确保中秋国庆成“廉节”
来源:平南县纪委 作者:李春鹏 梁文榕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2日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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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平南县以“三举措”提前为党员干部打好廉洁过节“预防针”,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划红线,明底线,立规明矩先行。该县根据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的通知》,重申和严明“十个严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纪律情况负总责;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知红线,明底线,不越线,提前敲响“廉政警钟”。
早预警,常提醒,线内线外并重。一是线内宣传先行,通过平南纪检监察网、平南电视台、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宣传载体提前播放廉洁过节宣传标语,利用手机短信平台提前向全县党员干部编发廉政短信5000多条,提前为党员干部打“预防针”,提高自身“免疫力”;二是线外监督并重,对外公布“四风”问题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哨”作用,强化外部监督,增强党员干部的外部“免疫力”。
严检查,敢亮剑,监督问责联动。一是监督检查不放松。由县纪委牵头组成3个督查组,分赴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重点督查利用公款吃喝、公款购买月饼、违规发放津贴、财务管理等问题,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二是严肃问责不手软。坚持零容忍高压执纪问责态势,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典型“四风”问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相关单位党组织(党委)及责任人员从快查处,从重处理,严肃问责,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9月份已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纪案件1起1人。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