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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及涉农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那坡县纪委 作者: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2日 08:57 打印

  1.那坡县德隆乡任念头村原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卢加勋挪用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问题。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期间,卢加勋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202.9元用于其个人生活开支。案发后,卢加勋主动退出违纪款1202.9元。2016年7月,卢加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那坡县坡荷乡果巴村民委副主任违规收取手续费和好处费问题。2008年,林绍春为该村果莫屯11户农户申办农村农厕改造建设过程中,以农户未按期完成建设为由,违规向赵某某、李某某等11户收取每户50元的建设手续费,共收取550元。2014至2015年间,林绍春为该村15户农户申办危房改造补助手续中,向赵某某、林某某等9户农户收取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好处费,共收取4600元。案发后,林绍春如实交代自己的违纪问题,退出违纪款5150元。2016年7月林绍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那坡县城厢镇中强村党支部书记王振武收受好处费问题。2014年至2015年间,王振武为该村五保户和特困户隆某某等5户农户申办危房改造补助指标,每户补助资金为45000元。申办得到危房改造指标后,王振武把5户危改建房工程交由倪某某承建。在建房期间,王振武先后4次收受承建人倪某某送给的38000元好处费。案发后,王振武主动到县纪委交代问题并退出违纪款38000元。2016年8月,王振武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