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工商局违规发放福利 5人被追责
来源:北海市纪委 作者: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7日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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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北海市工商局与该局房屋承租人协商并经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由承租人每年账外另外支付市工商局部分房屋租金。租赁合同签订后,北海市工商局于2013至2014年两次账外收受承租人20万元现金消费卡,供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使用。因在经济往来中账外收受他人财物,相关责任人被追责。
1.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敬莲作为市工商局分管后勤工作的局领导,不正确履行职责,参与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策并同意账外收受他人财物。2016年6月,邱敬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明辉参与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策并同意账外收受他人财物。2016年6月,李明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市工商局调研员魏平安(时任市工商局副局长),参与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策并同意账外收受他人财物。2016年6月,魏平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市工商局后勤中心主任黄志雄,具体经办账外收受现金消费卡事宜。2016年6月,黄志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市工商局广告科主任科员冯辉喜收受并发放现金消费卡,参与并实施市工商局在经济往来中账外收受他人财物的违纪行为。2016年6月,冯辉喜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