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用活“微载体”做好廉政教育“大文章”

来源:鹿寨县纪委 作者:陈艳红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6日 16:52 打印

  “注意啦!现在这6种场景可构成受贿罪了……”近日,“鹿寨清风”微信公众平台向近2万名“粉丝”转发了一则廉政短讯,就哪些行为将构成受贿罪作出了明确解答。这也是鹿寨县纪委运用“微载体”做好廉政教育大文章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鹿寨县纪委顺应“微时代”特征,充分运用“微课堂”、“微教育”、“微基地”等“微载体”,筑牢党员干部“反腐墙”,构建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廉政教育格局。

 

  “微课堂”传递“大知识”。充分借助“鹿寨清风”微信公众平台,腾讯官方微博,纪检系统政务交流QQ、微信群等“微平台”传播迅速、浏览便捷的特点,开设手机廉政“微课堂”,定期发布纪检业务知识、反腐资讯等。截至目前,通过手机“廉政课堂”发送微信、微博、消息1000余条,“鹿寨清风”群发图文消息160期500条,覆盖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增强廉政教育的时效性、广泛性和群众性。

 

  “微教育”汇聚“大能量”。一是在交通要道、人员密集场所处树立大型宣传广告牌8块、悬挂张贴廉政横幅标语300余条、制作140米长廉政漫画长廊等,使廉政文化广告随处可见,党员干部能够迎头见警句,回头见标语,在碎片化的阅读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结合当下深受大众欢迎的“微”元素,拍摄廉政微电影《蝴蝶树》、警示教育微剧《斩断“黑手”》,两部影片上映后好评如潮,腾讯视频、优酷视频等各大视频网站、微信平台转载纷纷转载,观看人群达2.5万人次。

 

  “微基地”实现“大警示”。在县纪委政府网站首页开通廉政教育展厅,将全县现有的中渡监狱警示教育基地、黄冕林场警示教育基地等3个廉政教育基地“搬”上屏幕,作为实体警示教育基地的延伸。“微基地”以网站专栏的形式呈现,以较为直观的40幅图片展示了廉政文化园、警示教育展厅等基地部分内容,以及鹿寨县导江乡、黄冕镇等廉洁文化示范点建设成果,让网友足不出户就能在线参观“鹿寨县警示教育基地”,打造了一个反腐倡廉教育网络化、便捷化的新平台。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