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多举措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来源:灵川县纪委 作者:申云秀 路清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4日 16:00 打印

  抓学习教育,提高责任意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后,灵川县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组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问责条例》,并要求各乡镇、各单位以多种方式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确保学深悟透,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充分利用灵川县纪检监察网、《今日灵川》报、灵川电视台等各种形式加大对《问责条例》宣传力度,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全县12个乡镇、90多个县直单位开展《问责条例》集中学习150多次。

 

  抓问责查处,严查违纪行为。该县紧盯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突出问题,通过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监督执纪,严格问责追究等措施,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践《问责条例》。成立12个线索普查组,紧盯扶贫领域深挖案源线索;先后查处县林业局公款旅游问题,既追究了林业局主要领导责任,还追究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县国土局相关人员监管失职责任问题;公平乡民政办主任在城镇低保发放过程中监管不力问题;灵川镇交管站站长在公路建设中监管失职问题,问责8人。

 

  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今日灵川》、灵川纪检监察门户网站、内部通报文件等方式,对查处的典型问题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全县共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批6人。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