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通报10起违规办理农村低保典型案件
1、横县平马镇政府民政助理宋秀梅违规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12年12月,宋秀梅为不符合条件的父母办理农村低保手续,致使其父母违规领取低保金2016元。另外,宋秀梅在担任镇民政助理期间,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莫某、林某、韦某等人违规领取农村低保2856元。2016年6月,宋秀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横县平马镇政府民政助理苏益连违规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12年11月,苏益连明知其母亲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但仍为其办理农村低保相关手续,致使其母亲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3210元,领取棉被、大米等救灾救济折款1490元。2016年6月,苏益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横县马山乡平安村党支部书记卢世秩违规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09年6月,卢世秩将其父母分户作为独立户,隐瞒家庭成员情况和家庭务工收入情况,办理农村低保相关手续,致使其父母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4920元。2016年6月,卢世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横县马山乡卫民社区治保主任甘洪均违规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10年1月,甘洪均将其子甘某一家三口分户作为独立户,隐瞒其家庭成员情况和家庭务工收入情况,办理农村低保相关手续,致使其儿子甘某一户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4320元。2016年6月,甘洪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横县百合镇高祝村党支部书记方家世违规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15年2月,方家世为不符合条件的儿子方某一户4人办理了农村低保相关手续,致使其儿子方某一户4人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6880元。2016年6月,方家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横县百合镇高祝村委主任黄楚宗违规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13年7月,黄楚宗为不符合条件的妻子方某办理了农村低保相关手续,致使其妻子方某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3310元。2016年6月,黄楚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横县百合镇高祝村委妇女主任方托华违规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11、2012年,方托华为不符合条件的丈夫和父母办理农村低保相关手续,致使其丈夫和父母违规领取了农村低保金19280元。2016年6月,方托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横县百合镇田共村委主任马廷鹄违规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11年12月,马廷鹄为以妻子患病、孩子上学、生活困难为由,为其本户办理了农村低保相关手续,违规领取了农村低保金11760元。2016年6月,马廷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横县新福镇那河村委文书李梅芳违规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11年10月,李梅芳为不符合条件的亲属黎某办理农村低保相关手续,致使黎某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4380元。2016年6月,李梅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横县横州镇清江村党支部副书记、会计何远春违规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08年,何远春为不符合条件的父母办理农村低保相关手续,致使其父母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12240元。2016年6月,何远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