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七项措施”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那坡县切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增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推动任务落实。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扶贫领域相关部门党组是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这个责任担当好、落实好,不能搞“权力下放”,不能当“甩手掌柜”。全县设立十一个专项工作小组,每个小组完成两个以上案件,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充分保障。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督。本着什么问题突出、什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就集中力量查纠解决什么问题的方针,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在监督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和基层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服务群众工作中是否做到廉洁自律上发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
三是坚持挺纪在前,严格执纪问责。深挖案源线索,强化督查督办,加强纪律审查,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一案双查”、“ 一案三查”,对扶贫领域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既要倒查追究党委、纪委是否履行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尽到了监管职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是发挥群众力量,拓宽监督范围。广开言路,畅通和拓展群众信访渠道。深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让那些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无所遁形。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凝聚强大正能量,又要曝光反面典型,起到警示作用。
六是注重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创新扶贫资金监督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七是通报典型案例,发挥震慑教育。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工作中突出问题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教育作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的漏洞、短板,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查处、边整改、边完善,加快建章立制,源头堵塞漏洞,推动治本工作常态化。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