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西林县纪委 作者:劳永盛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0日 11:27 打印

  近期,西林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西林县八达镇坝弄村民委员会副主任韦文准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5年10月20日县精准识别扶贫工作队到八达镇坝弄村罗蒙屯开展精准识别入户评分工作,并在该屯就餐。坝弄村民委员会副主任韦文准把工作餐费摊派到10户农户身上,每户收取费用30元,共收取300元,违反群众纪律。2016年3月21日韦文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西林县足别瑶族苗族乡者么村党支部原书记黄岑举受贿问题。2009年,者么村下者么屯廖某某已建好房子,2011年,为再次得到农村扶贫危房改造指标,廖某某找到时任村支书黄岑举,并拿给黄岑举3000元现金让其帮助争取农村扶贫危房改造指标。黄岑举明知廖某某的条件不符合2011年度农村扶贫危房改造对象,仍然为其争取到一个扶贫危房改造指标,补助资金是15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错误。2016年3月29日黄岑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西林县马蚌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吴安华受贿问题。2009年至2011年,吴安华在任马蚌镇驻那扛村工作队队员期间,在协助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那扛村农村扶贫茅草房改造和农村扶贫危房改造项目时,收取7户群众送给的好处费共计16800元和1条吉庆香烟。鉴于吴安华在2016年3月4日主动向县纪委交待自己的违纪问题,并将违纪所得的16800元交给县纪委上缴国库。但其行为已构成受贿错误。2016年5月31日,吴安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