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开展学习《问责条例》下基层活动

来源:灌阳县纪委 作者:周立强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9日 15:41 打印

  为了使全县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主旨要义和精神实质,桂林市灌阳县纪委按照“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做好示范”的要求,加大对《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宣讲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习《问责条例》下基层活动。

 

  8月8日,宣讲团来到观音阁乡大井塘村生态乡村建设示范点,灌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闫位勤从《条例》和《准则》两部法规的颁布,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问责条例》出台的背景、内涵、目的等详细解读,为基层领导干部上了形象生动的一课,要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将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紧密结合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一种新常态。

 

  县纪委监察局干部、观音阁乡的班子成员,乡镇部分二层机构的负责人,大井塘村的部分党员干部参加了此次活动。

 

灌阳县:开展学习《问责条例》下基层活动

灌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闫位勤(中)在观音阁乡大井塘村为党员干部讲解《问责条例》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