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合山市纪委 作者:石姿佳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4日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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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山市岭南镇里仰村村委干部均分低保金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里仰村委党总支书记盘荣明、村委主任盘明昌、党总支副书记盘金贵在协助开展农村低保评审过程中,未认真入户查实,也没有进行动态监管,导致所管理的村屯存在将低保户的低保金分出部分给其他村民的现象。2016年4月,盘荣明、盘明昌、盘金贵等三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合山市北泗镇东亭村村委干部使用虚假材料骗取公益林补偿金问题。在2012年至2014年公益林补偿金申领期间,东亭村委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向市林业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益林补偿金55181.93元,并将其中的2万余元作为管护费来发放,村党总支部书记谭宏赞、村委副主任谭冠开、凌溢明等3人每人分得5593.45元。2016年3月,谭宏赞、谭冠开、凌溢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合山市河里镇仁义村党总支书记韦良君收受好处费问题。2012年5月,仁义村上里屯村民孙某的房屋因灾倒塌,后在韦良君的帮助下获得了保险金和重建补助金。同年12月底,孙某为感谢韦良君的帮助而向其赠送了9000元,韦良君收受该款并用于生活开支。2016年6月,韦良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合山市岭南镇里兰村党总支部上塘党支部书记蒙春龙私分道路硬化工程款问题。2011年5月,上塘屯的蒙某付、蒙某云、蒙某松、蒙某军等4人通过多列开支的方式,套取村屯道路硬化工程款2.5万元进行私分。蒙春龙参与了私分,并将分得的5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4月,蒙春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合山市岭南镇思光村委党总支书记覃立界在低保中优亲厚友问题。覃立界在低保评审工作中违规操作,优亲厚友,在其父母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仍然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从2012年1月至2016年5月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9694元。2016年6月,覃立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合山市北泗镇东亭村村委干部使用虚假材料骗取公益林补偿金问题。在2012年至2014年公益林补偿金申领期间,东亭村委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向市林业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益林补偿金55181.93元,并将其中的2万余元作为管护费来发放,村党总支部书记谭宏赞、村委副主任谭冠开、凌溢明等3人每人分得5593.45元。2016年3月,谭宏赞、谭冠开、凌溢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合山市河里镇仁义村党总支书记韦良君收受好处费问题。2012年5月,仁义村上里屯村民孙某的房屋因灾倒塌,后在韦良君的帮助下获得了保险金和重建补助金。同年12月底,孙某为感谢韦良君的帮助而向其赠送了9000元,韦良君收受该款并用于生活开支。2016年6月,韦良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合山市岭南镇里兰村党总支部上塘党支部书记蒙春龙私分道路硬化工程款问题。2011年5月,上塘屯的蒙某付、蒙某云、蒙某松、蒙某军等4人通过多列开支的方式,套取村屯道路硬化工程款2.5万元进行私分。蒙春龙参与了私分,并将分得的5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4月,蒙春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合山市岭南镇思光村委党总支书记覃立界在低保中优亲厚友问题。覃立界在低保评审工作中违规操作,优亲厚友,在其父母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仍然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从2012年1月至2016年5月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9694元。2016年6月,覃立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