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7月29日,藤县纪委通报4起近期该县查处的扶贫领域违反工作纪律问题问题。
1.藤县岭景镇水利站站长黄宏全工作失职问题。黄宏全作为岭景镇水利站站长,在2014年罗算村嘴巢塘陂维修工程项目中,违反工作纪律,没有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验收,同时在不了解项目工程实际施工的情况下,就在相关验收小组名单和竣工验收结算报告书上签字,导致他人利用另一已竣工的水库移民水渠工程作为项目建设工程虚报申领了冬修水利维修补助资金2万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6月,黄宏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藤县岭景镇民政办主任陈镇、岭景镇交通和城镇建设管理站站长陆海山在危改工作中失职问题。在岭景镇罗算村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中,陈镇在拍照验收工作时没有认真核实申报危改建房户的真实建房情况,同时让没有到实地进行验收工作的陆海山在相关危改户的“农村危房改造户竣工验收表”上签字,导致他人虚报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5000元并私分,给国家造成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6月,陈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陆海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藤县藤州镇潭东村党委副书记莫观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莫观兰在协助藤州镇政府发放2008至2009年潭东村黄冲河矿场水淹田补偿款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认真细致,监管不力,导致虚领补偿款问题发生,其本人也从中多领取补偿款。2016年6月,莫观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藤县和平镇原民政办负责人邓吕杰、副主任科员梁能顺、科员刘源、李青欢、吴日龙等五名干部在低保工作中失职问题。邓吕杰在负责开展和平镇2015年度农村低保工作过程中,工作落实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该镇发生多名村干部违规领取低保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另外,梁能顺、刘源、李青欢、吴日龙等四名干部作为挂村镇干部,在协助所挂钩村开展农村低保工作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所挂钩村发生违规领取低保的问题。2016年6月,邓吕杰、梁能顺、刘源、李青欢等四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日龙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