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那坡县纪委 作者:黄召航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8:28 打印

  1. 那坡县百省乡那龙村民委原主任黄志荣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10年3月至2011年12月期间,黄志荣利用职务之便,未办借款手续,私自借用集体资金累计205800元用作个人木材生意资金周转。2016年6月,黄志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那坡县百都乡弄陇村党支部书记马福荣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问题。2008年至2015年4月期间,马福荣利用职务之便,挪用甘怀屯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9600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16年6月,马福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那坡县龙合乡德合村民委副主任黄居堂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问题。2003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间,黄居堂利用职务之便,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3438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16年6月,黄居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那坡县德隆乡平达村民委原妇女主任陆秀连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问题。2009年1月至2012年2月期间,陆秀连利用职务之便,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4752元用于个人建房。2016年6月,陆秀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那坡县城厢镇超群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李福梯收取“好处费”等问题。2008年至2011年期间,李福梯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申请倒房重建补助资金中收取好处费及优亲厚友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13000元。2016年6月,李福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