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对症施药” 强化基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南宁市兴宁区纪委 作者:严浩杰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1日 17:00 打印

  南宁市兴宁区加强民生资金、民生项目等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将查处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作为专项工作常态化的工作重点来抓,把专项工作深植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各环节,运用和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因病施策、对症下药。
 

  “咬耳扯袖”防病树。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贯彻落实《兴宁区村干部管理办法》,督促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严格执行廉政约谈机制,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镇、街道汇报工作,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视情况警示约谈村“两委”、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充分运用约谈“全覆盖”优势,推进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城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累计实施廉政约谈73人次,组织村、社区干部230人参观兴宁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帮扶再造”正歪树。将农村基层违纪违规党员干部列为重点廉政帮扶对象,通过结对帮扶、谈心谈话等措施,帮助他们锤炼党性、改正错误、实现转变。同时,深入推进对违纪违规党员干部的案件剖析、警示教育,预警提醒,督促案后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城区集中查处17名村干部利用虚假家庭收入为亲属违规获取困难学生补助、廉租住房补贴等违纪问题,涉及金额3.5万余元,对其中15名主动交代问题、情节轻微、配合组织调查、整改措施到位、负面影响较小的党员干部免于党纪处分。
 

  “执纪有力”拔烂树。将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三资”管理、惠民资金补贴等列为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扶贫领域督查。开展对基层干部违规参与、插手、干预民生项目等违纪违规行为治理,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全面部署基层农村扶贫督查工作,切实把执纪触角向农村基层延伸,确保扶贫工作有序推进。今年以来,城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民生资金使用管理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24起,严肃查处了昆仑镇干部欧宗南插手、承包扶贫项目违纪问题,昆仑镇联光村委支书、主任虚报冒领并私分财政惠民资金违纪问题等典型案件。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