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通报10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百色市纪委 作者:黄婷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1日 08:27 打印

  百色市通报10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 田阳县那坡镇义安村党支部副书记、村民委副主任黄永红收取群众“好处费”问题。2012年至2013年间,黄永红利用职务便利,为本村群众申请危房改造指标过程中,收取群众辛苦费共计44000元。2016年6月黄永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田阳县那坡镇万平村村民委副主任主智颖收取群众“好处费”问题。2012年至2013年间,主智颖利用职务便利在为群众办理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手续的过程中,收取群众辛苦费共10000元。2016年6月,主智颖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平果县太平镇巴乐村党支部书记潘光阳利用职权索取“好处费”的问题。2014年7月至2015年9月,潘光阳利用职务之便,向申请危房改造指标的三名群众索取好处费共计1800元。2016年6月,潘光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龙光乡陇者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主任梁恒讨工作失职、收取危房改造辛苦费问题。2012年,梁恒讨在协助龙光乡人民政府办理陇者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安排危房改造指标给不符合条件的梁某户,使之得到危房改造补助款18000元;梁恒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梁某户送给的辛苦费2000元。2016年6月,梁恒讨受党内警告处分。

 

  5. 靖西市武平镇凌结村党支部书记周国安违反群众纪律等问题。2006年至2012年间,周国安利用担任武平镇凌结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之便,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金17200元,挪用该村凌蒙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384.62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并在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将4540.5元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凌蒙屯篮球场和文化室建设。2016年6月周国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6. 凌云县逻楼镇林塘村原支书邓永进骗取国家荒山造林补助款问题。逻楼镇林塘村原支书邓永进,利用职务之便,在2007年期间,将别人和集体荒山指界划入自己名下申报荒山造林面积199.2亩,多领了9960元的补助款,同时对于不属于自己申报的3800元补助款仍然领取开支,案发后,邓永进退回13760元,2016年7月,邓永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 乐业县甘田镇百乐村民委员会主任陈长远违反群众廉洁自律问题。2015年,陈长远在分配低保补助指标过程中优亲厚友,违规将其妻子纳入低保对象获取低保金。2016年6月陈长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 田林县八渡瑶族乡综治办副主任农万祯骗取低保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7月,农万祯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分别为其父母、妻子办理了农村低保补助和城镇低保补助,共骗取低保补助金15829元。2016年2月,农万祯主动到八渡瑶族乡纪委交待问题,并如数退出违规获取的低保补助金。同年6月,农万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 田林县林业局营林站原副站长黄德健骗取国家珠江流域防护林造林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4年间,时任田林县林业局营林站副站长黄德健与他人合伙,套用广西国有七坡林场753.1亩杉木林地,骗取了国家珠江流域防护林造林补助资金共22.593万元进行私分。其中黄德健分得9.46万元。2016年5月,黄德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10. 西林县足别乡板桥村党支部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黄韦谕失职、渎职行为问题。黄韦谕在2015年协助乡人民政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优亲厚友,上报两户本来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亲戚,使之得到危房改造指标每户17000元。2016年6月,黄韦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