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通报2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来源:龙州县纪委 作者:龙小纪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9日 16:56 打印

  为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履职尽责,龙州县通报2起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龙州县档案局原局长农光明、原副局长杨春因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9月,县档案局与南宁海蓝数据有限公司签订《档案数字化服务合同》,开展2015年度档案数字化工作。由于海蓝公司项目组工作人员离开档案局整理室后忘记关闭平整档案用的熨斗开关,烫斗倒下引起明火,造成13卷共129份档案全部烧毁。杨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农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州县下冻镇原人大副主席农小波因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农小波在分管下冻镇危房改造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危改对象资格审核工作职责,导致2户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户获得危房改造补助,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农小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不履行责任或落实责任不力,就要受到严肃追究。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切实管好自己、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