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纪委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来源:桂林市纪委 作者:周俊林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9日 15:30 打印

  7月28日上午,桂林市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纪委常委“先学一步”,逐字逐句学习了《问责条例》全文,并全文学习了王岐山同志的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市纪委常委会以上率下,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做出了表率。

 

  桂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吕洪安指出,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首先要认真学习领会。委局领导班子要先学,自觉做学习贯彻的表率,委局机关要专门安排时间开展专题学习,要尽快组织全市纪检系统开展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引导纪检干部深入学习领会《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使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增强纪律观念,自觉履行管党治党的职责。

 

  其次要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市纪委与市委宣传部门对接,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问责条例》,使各级领导干部精通《问责条例》,全体党员熟悉《问责条例》,广大群众了解《问责条例》。

 

  第三要狠抓贯彻落实。贯彻实施《问责条例》,关键在抓好落实。要按照《问责条例》要求,抓好执纪审查。要认真贯彻《问责条例》,严格执纪审查,对《问责条例》中问责情形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一案双查”,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让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要开展贯彻《问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在执纪审查中落实《问责条例》的情况,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对违反有关纪律的,要严肃处理。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