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工商局纪检组:抓好四个结合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

来源:驻自治区工商局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9日 15:19 打印

  近日,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工商局纪检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发表的《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署名文章。大家结合工作实际,畅谈学习体会,表示要强化责任担当,以学习的成效来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综合监督部门落地生根。

 

  驻自治区工商局纪检组组长许灌江指出,《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党中央总结实践经验、扎紧制度笼子的又一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中央颁布实施《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抓好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

 

  许灌江要求,学习贯彻好《问责条例》,纪检组要重点抓实“四个结合”:一是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紧密结合。督促综合监督部门党组织把《问责条例》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问责条例》。纪检干部必须先学一步、学深一步,把“看家本领”悟透并运用于工作之中。二是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为抓手,细化措施,制定纪检组约谈、调研、责任清单等配套制度;在原制定的《自治区工商局作风纪律问责暂行办法》基础上,根据综合监督职能,重新制定“综合监督部门作风纪律问责暂行办法”。三是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密结合。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抓住“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针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强化问责;把《问责条例》执行情况列为督查考核的重点内容,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抓住典型问题,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四是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紧密结合。要深入调研、排查综合监督部门扶贫领域的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监督执纪问责方案,切实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