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重新整合力量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北海市纪委 作者:曾云夏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6日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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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下午,市纪委监察局召开纪检监察室联系市直单位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在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动员部署会议和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对四个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市辖县区、市直单位,进一步整合执纪审查力量,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为有效整合力量,市纪委监察局及时制定了《市纪委监察局第一、二、三、四纪检监察室联系市辖县区、市直单位方案》。据了解,《方案》旨在加强对市辖县区、市直单位(含下属单位)、国有企业和党组织关系在我市的中直、区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监督检查,推动当前还在开展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并对市纪委监察局四个内设纪检监察室联系市辖县区、市直单位作了具体安排,便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市纪委还对做好下一阶段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明确职责定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配好指定组长、指定组员,细化具体任务、责任到人,组长和组员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精会神搞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二是集中力量,做好专项工作。纪检监察室与联系单位要摆正位置、相互尊重,组长、组员、联络员要按照方案做好工作,要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三是收集线索,做好案件立案工作。充分利用市纪委“云数据”系统进行筛查,把“触角”延伸到前端,查找线索、分析线索、排查线索,加大查案力度。四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遵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办案纪律就是政治纪律。严格用“六大纪律”对照联系单位各部门党员干部行为,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把党的纪律在市辖县区、市直单位、国有企业里全面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