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严把“四关”做好专项工作考核评价
来源:河池市纪委 作者:覃若礼 兰盛阳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8日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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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考核评价全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河池市严格把好“四关”,切实抓好县(市、区)、乡镇专项工作考核评价工作,推动专项工作向纵深开展。
严把指标设置关。为确保专项工作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河池市从今年5月中旬开始,着手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并全市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由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报经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实施。专项工作考核主要包括指标考核和问卷测评两项内容,每项内容分值为100分,分别占总分权重的80%和20%。指标考核重点突出组织领导、舆论宣传、线索排查、纪律审查和案件通报等5个方面内容27项指标,突出对重点工作的考核,明确考核主次,其中纪律审查指标分值达46分。在问卷测评方面,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每个县(市、区)抽取200个问卷样本,涵盖机关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基层群众等,确保问卷调查的广泛性。
严把考核评价关。从市直单位抽调25名业务肯干,分成5个考核小组,每组由处级领导干部带队,分别下到各县(市、区)开展实地考核。开展考核前,召开专项工作考核评价业务培训会,对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考核操作流程、评价标准、工作要求等,印发《专项工作考核评价手册》,要求考核组严格按照考核手册规范开展考核,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明确每个考核小组到各县(市、区)考核必须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2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2个自然屯和2个县市单位以上,通过“查、听、看、访、测”(即查阅台账、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调查、问卷测评)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县(市、区)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考核评价。各县(市、区)负责对辖区各乡镇专项工作情况开展考核评价。
严把结果审核关。河池市专项工作考核开展后,各考核组将考核结果报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抽取5名工作人员对考核材料、加分和扣分事项进行逐一审核把关,确保考核的考核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做好专项工作纪律审查指标的考核,严格对专项工作案件进行逐案审核,并将审核的专项工作案件与案件管理系统进行比对,对于不属于专项工作案件的予以排除,不列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后,报由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严把结果应用关。坚持奖惩结合,实行专项考核评价“一票否决”制,对于仍然存在“0审查”乡镇的县(市、区)和“0审查”的市县直单位一律不得评为优秀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将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对专项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认可度高的,将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并向上级推荐。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