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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通报7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来源:防城港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5日 17:25 打印
      1.上思县思阳镇昌墩村支书王振永套取扶持资金、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2年,王振永在办理林下养殖项目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其本人及多名亲属列入扶持对象并享受扶持经费补助,套取补助金8.04万元;2014年,某培训中心与昌墩村签订场地租用合同,王振永将应放入思阳镇财政所村级财务代理服务中心账户的租金存入村委会旧的银行账户,违反了财经纪律。经上思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振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上思县南屏瑶族乡乔贡村支书周福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混乱问题。2009年至2015年,上思县林业局将生态林补偿金共257431.65元转入周福加的个人账户,除了剩下的114508.75元外,其余的用于开支村委会的公益事业、村委会办公、报刊征订等。周福加身为支书,不按规定及时把生态林资金转入乡财政所村级账户,没有做到专款专用,且开支也没有经过村理财小组的同意。经上思县南屏瑶族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周福加党内警告处分。

       3.东兴市东兴镇竹山村委原主任张德有收受好处费问题。2012年,张德有在协助办理参战民兵补助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好处费3.4万元。经东兴市东兴镇纪委研究决定,并报东兴镇党委批准,给予张德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东兴市东兴镇竹山村委会计生专干杜文益收受好处费问题。2009年至2013年期,时任东兴市东兴镇竹山村委会副主任杜文益,在协助东兴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1.05万元。经东兴市东兴镇纪委研究决定,并报东兴镇党委会批准,给予杜文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港口区光坡镇红沙村支书苏桂环等人套取扶贫鸡苗款问题。2013年至2014年,光坡镇红沙村支书苏桂环、村委主任黄振宗、村委副主任刘德枢,在发放扶贫鸡苗中通过虚列鸡苗数的方式,伙同他人套取扶贫鸡苗款8000元,苏桂环等三人各分得1200元。经港口区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分别给予苏桂环、黄振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港口区光坡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德枢党内警告处分。

       6.防城区那良镇里冷村原支书、村委副主任韦文干索取好处费、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1年至2014年,韦文干在协助那良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向群众索要好处费9900元;2016年6月,在其私人家中,为其儿子操办婚宴32台约320人,严重违反了《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经防城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韦文干开除党籍处分。

       7.防城区那良镇北仑村村委委员巫胡山收受好处费问题。2012年,时任那良镇北仑村支书巫胡山,在办理申请危房指标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群众好处费3000元。经防城区那良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巫胡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