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上半年立案768件 查处处级干部14人
龙州县上金乡中山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副主任彭志文为儿子违规操办满月宴问题,受到予彭志文党内警告处分;江州区江州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吴荣忠因下辖村多名村干违纪违法问题,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凭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主任科员黄积良脱岗、违规兼职,受到留党察看处分,行政降级处分……
近日,笔者从崇左市纪委获悉,今年上半年,崇左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146件,立案768件,其中处级干部14人、科级干部104人,结案64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15人。
强化监督问责,落实“两个责任”。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多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出台了《崇左市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界限,使“两个责任”的落实“路线图”更加清晰明确、有据可循。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 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通过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通知》,重点围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安全和扶贫项目实施等关键环节,以“十个不准”纪律规定,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41个,涉及3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人。
突出执纪重点,持续高压态势。把执纪审查工作的时间节点重点放在党的十八大之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把审查人员重点指向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紧盯春节、清明节、三月三、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巡查活动,有效刹住了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上半年,市纪委立案768件,结案 647件,处分615人。
创新执纪方式,实践“四种形态”。注重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纪法分开,既查大案、也查小案。制定《崇左市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谈话实施细则(试行)》,对凡是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坚持“五个必谈”,采取函询、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及时教育警醒,指出问题危害,帮助查找原因,提出改进要求,防止一般问题演变为大问题,对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了结。今年以来,全市共约谈提醒328人,诫勉谈话55人、谈话函询有关问题43件。
主动出击,拓宽案源。持续开展市、县、乡三级纪委书记每月大接访活动,今年来,开展大接访48次,共受理群众反映问题500多件,收集问题线索103件。组织7个检查组开展扶贫、民政、新农合、教育、保障性住房补助、涉残疾人补助等6类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巡查,摸排问题线索。根据已掌握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工作,发挥协作区作用,通过联组集中、市县乡三级联动等形式整合人员,形成合力,集中查办一批线索和案件。
开展专项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把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作为“书记工程”抓牢抓实。专项工作以来立案812件,结案74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11人,问责13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1人。全市78个乡镇(街道办)纪委立案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34个,实现了乡镇纪委办案全覆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民生资金违纪问题75个,处理76人;查处土地征收违纪问题6个,处理11人;查处集体“三资”违纪问题17个,处理20人。共清退扶贫资金56.83万元,危旧房改造资金189.47万元。通过对危房改造、征地补偿、农村低保、扶贫资金发放等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的查处,一批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了解决,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