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直机关纪工委用好“三镜”做实专项工作
2015年9月以来,南宁市直机关纪工委按照市委、市纪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运用“三种镜”,强化执纪监督职能作用,多措并举,促进了专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用望远镜看全局,立足于对机关工委班子的严格监督,推动专项工作向基层延伸。从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抓起,层层传导压力,在继续强化对驻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开展专项经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执行等情况的日常监督的同时,严格对驻在单位是否存在用公款吃喝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和奢侈浪费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和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通过召开驻在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全体干部职工动员会、市直机关工委会专题通报会,传达市纪委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通报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就专项工作相关内容,对市直机关工委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专题廉政谈话;通过再动员、再提醒、再传导压力,机关工委党员干部对专项工作的知晓率达到百分之百。
用显微镜找问题,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沿。一是抓早抓小,对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紧盯重要节点,及时掌握“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严格执纪监督,讲究工作方法,让扯袖子、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成为新常态。二是抓“长”抓“常”,要求市直机关工委查遗补漏,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增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做到每次有关“三重一大”议题的市直机关工委会,市直机关纪工委派员参加,让执纪监督转为常态。三是抓重点、抓专项,针对市直机关工委工会组织开展每年例行的大型专题活动多,市直单位参加活动人数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在这些活动开展之前,监督提前介入,从活动策划、经费使用、方案出台都做好廉政把关,严格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既做到丰富广大干部职工业余生活,又避免出现违纪违规的问题。
用放大镜找共性,深入剖析违纪案件发生的原因,以案说纪,警示后人。截至2016年6月底,已审结违纪案22件。在审理过程中,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认真剖析,以小见大,挖掘问题的深层原因,从多种类型的违纪案件中发现特点和共性,总结出预防治理的方法和措施,并结合案例,在市直机关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并形成制度,逐步建立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一是改进工作方法,在案件审理结案后,不再由派驻纪检组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改由纪工委直接到案发单位宣布,并结合案例,对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二是结合案件对驻在单位中层干部进行约谈,对一些不认真、不负责、应付了事,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甚至顶风违纪违规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勤敲警钟。三是出台对发生违纪案件的市直单位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的工作制度(试行),按照制度规定专门约谈了发生问题单位的5名市直单位机关党委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约谈过程中分析单位案发的特点以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薄弱环节,再次强调机关党委、纪委要肩负起“两个责任”的重担。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