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多形式开展违纪款清退活动 增强群众获得感
来源:梧州市纪委 作者:莫敏丽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1日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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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梧州市以广大群众得实惠为落脚点和出发点,坚持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原则,多形式开展违纪款清退活动,呈现出“主动退、及时退、登门退”的特点,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专项工作的成果。
主动退。开展专项工作以来,市纪委通过约谈函询、发布通告、通报典型案例等措施,营造强大“拍蝇”的高压态势,有力敦促违纪人员主动交代问题,退出违纪款。全市共有2306多名干部(集体)主动承认错误交代问题,1344名干部主动退出违纪款,退款金额1074.341万元。仅4月份以来,就有590多名存在违纪问题的干部主动交代问题、主动退出违纪所得。
及时退。4月份以来,全市举办集中清退违纪款现场会86次,已将659.0258万元退还给近14000名群众。其中,岑溪市先后两次在该市南渡镇开展集中退款活动,共清退违纪款430多万元。及时清退违纪款既增加群众获得感,又形成再宣传、再发动、再督促的新局面,警示震慑效果明显提升。
登门退。“大叔,这是村上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违规收取的补助款,今天如数退还给你。”近日,梧州市纪委书记黄中贤来到该市藤县天平镇新陈村,上门给危改户群众清退违纪款。孤寡老人何镇礼接过该市纪委领导送回的7000元时,激动得热泪盈眶,连声说:“真没想到,这钱还能要回来。真是太感谢党和政府了!”同一天,蒙山县陈塘镇纪委书记陈凯燕也将清退款上门送到危房改造户莫柏龙村民手里。据统计,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委干部直接上门给受损群众清退违纪款730多次。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