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河池市纪委 作者:张璐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9:01 打印
       为严明党的纪律,教育警示党员干部,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河池市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金城江区九圩镇高合村村委会主任孔子勇违规收取农村危房改造手续费问题。2011年至2014年,孔子勇在协助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向17户农村危房改造户违规收取照相费、材料复印费、车费等共计2070元。案发后,孔子勇将违纪款全额退还给群众。2016年5月,孔子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自求村村委会副主任韦英猛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2月,韦英猛在没有新建住房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获得补助资金2.05万元。案发后,韦英猛退出全部违纪款项。2016年5月,韦英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天峨县更新乡更新村小六排村民小组组长莫祖平截留集体生态公益补助资金问题。2007年至2013年期间,莫祖平为小六排屯办理生态公益林补偿金,获得补偿金2.845万元,全部存入其本人银行帐户,直至2014年被群众发现后才将属于群众个人部分共计2.404万元分发给群众,属于集体部分0.441万元用于集体公益事业。2016年5月,莫祖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东兰县长江镇周赖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牙韩健挪用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问题。2009年至2014年间,该村龙文屯获得生态公益林补偿金1.5937万元,拨入牙韩健私人账户,由牙韩健保管。2012年4月至2015年3月,牙韩健先后多次从该款项中取出1.58万元,其中除0.396万元用于村民小组集体事业支出外,其余1.184万元被牙韩健截留挪用。案发后,已责成其将11840元存入该村集体账户。2016年4月,牙韩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凤山县乔音乡那王村党支部党员罗介松骗取农村低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2009年12月,罗介松隐瞒本人已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事实,以退伍老兵身份申请并获得农村低保资格, 2010年4月至2015年10月间共领取农村低保金4290元。2012年1月至2016年4月,其未向乔音乡社会养老保险所说明收入情况,领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900元。案发后,罗介松退回违纪款3900元。2016年5月,罗介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都安瑶族自治县拉仁乡仁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恒周侵占农村低保金问题。2015年,梁恒周在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低保指标分配工作中,利用工作便利,违反农村低保申报程序,私自将低保指标分配给其本人和家庭成员,获得低保金共计7008元。2016年4月,梁恒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