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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5名基层干部私分补助金被“一锅端”

来源:田林县纪委 作者:杨秀珍 农绍福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50 打印
       近日,田林县纪委查处一起基层党员干部合伙私分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的腐败窝案,4名村组党员干部及1名乡林业站护林员涉案。

       经查明,2011年至2015年间,田林县林业局先后将者苗乡者苗村各怀屯生态公益补偿款428109.91元分批拨入时任者苗村民委副主任黄百冰个人帐户,由其和该屯理财小组成员共同管理。2013年2月至2016年1月,黄百冰与理财小组成员分4次领取公益林补偿款共计330000元用于发放给本屯有公益林的农户,实际发放316438.8元,剩余13561.2元。在未经群众同意情况下,黄百冰擅自将余额13561.2元分给理财小组成员,其中理财小组成员刘广代分得1100元,李世他分得1600元,农某和分得1600元,黄百冰本人分得4878.2元。黄百冰还将公益林补助款分给时任者苗村计生专干王炳雄800元,分给者苗乡林业站护林员王文才3383元。另外,2016年2月黄百冰还将公益林补助款500元拿给村民李某新,作为李某新协助理财小组做好各怀屯群众工作的报酬。

       案发后,以上人员均将各自违纪所得的公益林补助款上交到者苗乡纪委,并主动交代自己的违纪事实。田林县纪委根据掌握的违纪问题对黄百冰、刘广代、王炳雄、王文才、李世他等5名党员进行立案查处,分别给予黄百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广代、王炳雄、王文才、李世他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9月以来,田林县集中力量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林业、危房改造、低保等涉农领域资金出现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排查治理,对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纠风反腐的高压态势。截至6月20日,田林县共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339条,初核270件,办结161件,立案91件,已查结53件,予以党纪政纪处分52人。”该县纪委办案人员介绍说。通过抓案件查处,提升震慑力,遏制基层党员干部腐败案件多发的势头。同时,及时挽回集体经济损失,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编辑:陈源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