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3名党员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究责任

来源:北海市纪委 作者: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7日 20:21 打印

  近日,北海市纪委通报3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分别是:

  1.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邓金雄因单位违纪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至2014年,市工商局违反规定,帐外收受该局房屋承租人支付的会员卡,供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使用。邓金雄作为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市工商局纪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张明东因单位违纪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至2014年,市工商局违反规定,帐外收受该局房屋承租人支付的会员卡,供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使用。张明东作为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伍敦防因下属发生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3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班子决定组织单位职工分批参加业务培训,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参加了由培训机构安排的旅游活动。伍敦防作为支队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