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小专项”推动“大专项”显成效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灵山县部署开展新农合基金专项核查、城乡低保专项核查、农业系统专项核查等领域开展 “小专项”行动,以“小专项” 拉动“大专项”的方式,促进了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该县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共296条,初核296件,立案183件,结案168件,结案率91.80%;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6人,诫勉谈话45人,通报批评17人。
“集中力量” 专项核查新农合基金
制订印发《2015年灵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镇两级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层层部署落实,县纪委抽调纪检监察干部72人次组成6个专案组分赴各镇,共排查线索问题103件,查处了该县伯劳镇卫生院违规审核新农合报销材料问题、伯劳镇合管所违规审核新农合报销材料问题、新圩镇独树村委违规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问题等违纪问题,共立案56件,给予处分56人,对25人进行诫勉谈话。
“点面结合” 专项核查城乡低保
在该县檀圩镇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核查整治工作先行试点的成功基础上,扩大到全县19个镇(街道)进行查访核验。制订《2016年灵山县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采取入户核查方式,重点核查现有的低保户是否符合有关低保的条件;审核是否公开、公平、公正;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在办理低保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至今,已接受城乡低保主动退款3人33000元,立案查处问题案件35件。如该县檀圩镇甘梅村、村心村、华屏村等5个村(社区)在开展城乡低保工作过程中,部分村(社区)干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流失,负有主要责任的5个村的8名村(社区)干部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创新方式” 专项核查农业系统
该县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统一管理集中办公优势,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组织22名派驻纪检组长分成5个工作组,对农业系统是否存在巧立名目乱发津补贴、违规用公款开支餐饮费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从事经营活动等问题进行查访核验。 目前立案查处县农业系统违反廉洁纪律案件共25件。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