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清退违纪款10.8万元

来源:邕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7日 15:35 打印

  6月16日,邕宁区举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违纪款现场清退仪式,现场将被基层干部以“好处费”“辛苦费”为名侵占的违纪款共计10.8万元送回21名群众手上。


  据悉,自2015年9月专项工作开展以来,邕宁区高度重视,把专项工作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和具体举措,通过广泛宣传动员、精准排查线索、严格执纪问责、完善制度机制,一批违法违纪问题受到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得到提醒和教育,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不断提升,“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邕宁区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6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次,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有26人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主动退还违纪款139万元,“专项工作”共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3万元,为城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通过现场退还违纪款的方式,警示教育邕宁区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忠实履职,确保清正廉洁。下一步,邕宁区将一如既往地推进“专项工作”,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着力查处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占、挪用、私分民生资金和扶贫资金等问题。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