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专项工作护航精准扶贫 维护民生民利

来源:兴业县纪委 作者:梁国军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6日 17:13 打印

  兴业县严肃惩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从扶贫领域入手,延伸监督触角,增强监督各环节,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民生民利。

 

  开展巡查全覆盖。将350多名市、县“两代表一委员”组成5个巡查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参观专项工作专栏、现场查阅材料和实地走访农户等方式,对全县开展专项工作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进行全面“扫描体检”。截至目前,共开展了2轮巡查调研活动,覆盖13个镇和18个县直部门,共发放问卷调查350份,征求了300多名群众的意见建议,收集到意见建议、批评260多条。

 

  拓展监督新途径。推行廉洁监督员制度,把选派廉洁监督员是贫困村申报脱贫项目的必要条件。针对每个脱贫项目,要求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派1名廉洁监督员。采取廉洁监督员对项目建设程序、合同履行、现场管理、资金使用、检查验收等进行全面监督。同时,推行阳光识别,即对初步确立的脱贫对象必须在其所在地进行公示,就其是否符合脱贫政策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全县识别出的贫困人员均按要求进行公示后纳入脱贫对象。

 

  构建平台随时查。借助“互联网+”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微信举报平台,畅通12388举报热线,利用玉林市民生资金查询平台,在13个镇、行政村(社区)设置一个集民生资金查询、办事流程查询、廉政信息获取、投诉举报等功能于一体的兴业县纪委民生服务平台。该平台将农村危房改造、农业惠民资金、林业惠民资金、计生惠民资金等33个资金项目16个涉农部门事项纳入公开查询、监管范围。每月13个镇纪委对所管辖的行政村(社区)扶贫领域民生资金申报、审核和发放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主动延伸监督触角,对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惩治腐败强震慑。选准一个领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重点选取民政、住建、教育、水库移民等民生资金领域,以查办“死人保”、五保集中供养、公职人员领取扶贫款项为切入口,严肃惩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1-5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19件,同比增长1600%,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建立了典型案件实行“处分+通报曝光”、一般案件实行“通报+约谈”、身边案件实行“宣讲+警示教育”等3种通报机制。全县印发典型案例通报10期,涉及40人;开展警示教育巡回宣讲报告会15场次,受教育领导党员干部6800多人次。             

      

  集中清退护民利。认真贯彻落实《玉林市关于“专项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的要求,4月5日,我县举行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违纪款集中清退活动,将涉及低保、农村危房改造等扶贫领域违纪款,通过集中清退、上门清退等方式返还群众,共返还违纪款5.8万元,惠及5个镇18户农户,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92个,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群众反腐倡廉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