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都安县纪委 作者:黄慧淑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3日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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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苏镇新苏社区党支部委员、区委会副主任唐胜兰违规为其儿子操办结婚酒席问题。2016年3月,唐胜兰为其儿子操办结婚酒席,宴请亲朋好友共80桌,收取礼金共计63550元,超过市、县规定的规模。2016年5月,唐胜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都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罗元吉违规为其女儿操办结婚酒席问题。2016年1月28日,罗元吉为其女儿操办结婚喜宴,以个人名义在都安大酒店设酒席20桌。2016年1月31日,其又在下坳镇隆坝村龙磊屯老家设宴20桌宴请亲戚朋友。2016年5月,罗元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都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机蓝平生未按照公车定点停放规定进行停放问题。2016年3月3日上午8时许,蓝平生驾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务用车,送本单位干部韦启驰到三只羊乡花周村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当日中午12时左右,蓝平生驾车返回都安县城后,未按规定及时将车辆停放到单位指定位置,而是将公务车停放在地罗小区二排六号门前一个下午,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4月,蓝平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